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我们与他们谈论了一会儿各种话题后,我问他们拜的是什么神。他们说,他们拜一位天使,祂向他们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祂闪耀光芒。他们说,祂教导他们,并让他们明白当做什么。他们又说,他们知道至高神在天使天堂的太阳中;祂向他们的天使显现,不向他们自己显现。对他们来说,祂太伟大了,以致他们不敢拜祂。他们所拜的那位天使是一个天使社群,主派这个社群看顾他们,教导他们何为公义、公平。因此,他们从一种火焰拥有光,这火焰看似一个小火炬,非常火黄。原因在于,他们不崇拜主,因而不能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只能从一个天使社群那里获得光。若主允许,一个天使社群就能向住在低层区域的灵人提供这种光。我也看见这个天使社群,它在他们之上的高处;我还看到发出那光的火焰。
6115.“约瑟就把那银子带到法老的宫里”表记忆知识都被带入与属世层里面的总体之物的联系之中。这从“带到”的含义、“银子”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带到”是指带入联系之中并引入;“银子”是指含有真理在里面并适合的记忆知识(参看6112节);“法老”是指总体的属世层(参看5160, 5799, 6015节),故“法老的宫”是指属世层里面的总体之物,因为它包括那里整体上的一切事物。
至于含有真理在里面并适合的记忆知识被带入与总体之物的联系之中,要知道,一切记忆知识,以及一切真理若要成为某种事物,都必须无一例外地被带入一个总整体的联系之中,必须被置于并包含在这个总的整体中,并服从于它,否则,它们立刻消散,随风而逝。事实上,记忆知识和真理若要成为某种事物,就必须被带入它们在其中彼此互相关联的一个形式中;这一切无法成就,除非它们在一个总的整体之下彼此关联。因此,这就是那将它们保持在形式中并使得其中的每个记忆知识或真理拥有自己品质的东西。这总的整体本身,连同其它类似总的整体,也必须被带入更为总体之物之下的彼此关联中;而这些更为总体之物则必须反过来在最为总体之物之下;否则,总体之物,甚至更为总体之物都必消散,随风而逝。
万物保持联结所凭借的最为总体且包罗万象的整体就是主自己,那将万物联结在一起的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更为总体之物是灵界的总体社群,神性真理在一个总体层面上流入这些社群,并将它们彼此区分开来。总体之物是在每一个更为总体之物之下的不怎么总体的社群。更为总体的社群是对应于人的肢体、器官和内脏的社群;它们以一种神奇的方式被联结在一起,并存在于这样一个形式中:它们互相关注彼此,从而互相将彼此联结在一起,以及将它们自己呈现为一个单一整体。在人里面,将每一个事物联结起来的这最为总体且包罗万象的整体就是灵魂;它也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不断流入灵魂,并使它成为它所是的样子。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被称为道或圣言的,“万物都是藉着道或圣言造的”(约翰福音1:1-3),或说万物都是通过道或圣言存在,因而也通过道或圣言持续存在。凡愿意注意自然界的事物之人都会清楚发现这一真理:整个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在一个总的整体之下,每一个具体事物则在它自己的总的整体之下,否则,它们无法持续存在。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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